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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了近期沂源县、临淄区、桓台县,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
共有48批次不合格,
一起来看看吧。
临淄区
近期,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方便食品、调味品、豆制品、肉制品、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饼干、其他食品等13类食品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
一、总体情况:食用农产品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肉制品1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方便食品2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粮食加工品40批次,调味品2批次,豆制品12批次,餐饮食品13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5批次,糕点21批次,饼干2批次,蔬菜制品3批次,其他食品5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临淄区齐都镇煜和烧鸡店自制的崔氏老字号烧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g/kg,标准规定为≤0.g/kg;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检出值为3.0,标准规定为≤1。检验机构为山东华盛天同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临淄素菊蔬菜经营部购进销售的芹菜,毒死蜱检出值为0.10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山东华盛天同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三)临淄小韩蔬菜经营部购进销售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检出值为2.79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山东华盛天同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四)临淄区皇城镇圳宇商店购进销售的调味面制品(豆瓣干),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山东华盛天同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五)临淄区金岭刘玉刚牛排店购进使用的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检出值为0.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山东华盛天同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六)临淄区金山镇钰铃饭店购进使用的芹菜,毒死蜱检出值为4.1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山东华盛天同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七)临淄区敬仲镇敦良副食商店购进销售的调味面制食品(香辣棒棒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山东华盛天同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淄博市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将在中国临淄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
沂源县
近期,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酒类、糖果制品、饮料、水果制品、饼干、糕点、食用农产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肉制品、餐饮食品、蔬菜制品、豆制品、水产制品、调味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盐、食糖、茶叶及相关制品、方便食品、粮食加工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速冻食品等23大类食品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批次,不合格样品13批次。
一、总体情况:
餐饮食品2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4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2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肉制品24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食用农产品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蔬菜制品26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糕点11批次、酒类8批次、方便食品21批次、饮料20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1批次、食糖4批次、食盐3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4批次、水果制品13批次、速冻食品2批次、饼干4批次、调味品16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批次、糖果制品2批次、豆制品7批次、粮食加工品16批次、水产制品5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淄博天普阳光饲料有限公司食堂购进使用的大根(咸菜),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出值为1.17g/kg,标准规定为≤1.0g/kg。承检机构为山东标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沂源县石桥镇昌盛饭店购进使用的韭菜,腐霉利检出值为2.14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承检机构为山东标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沂源县张家坡中心学校自行消毒使用的餐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mg/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承检机构为山东标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沂源县张家坡镇刘树青商店销售的标称为博野县博特食品厂生产的野山椒泡凤爪,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g/kg,标准规定为≤0.g/kg。承检机构为山东标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五)沂源县世纪东方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芹菜,百菌清检出值为11.0mg/kg,标准规定为≤5mg/kg;氧乐果检出值为0.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承检机构为山东标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六)沂源县历山中学销售的标称为临沂市青山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怪味胡豆,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1.6g/g,标准规定为≤0.80g/g。承检机构为山东标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七)沂源县世纪东方超市有限公司历山分公司销售的标称为山东泰山旭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泰山原味瓜子,酸价(以脂肪计)(KOH)检出值为10.7mg/g,标准规定为≤3mg/g。承检机构为山东标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八)沂源县世纪东方超市有限公司裕华分公司销售的标称为海宁市斜桥旅游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糖醋大蒜,铅(以Pb计)检出值为1.51mg/kg,标准规定为≤1.0mg/kg。承检机构为山东标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九)沂源县成宇百货超市销售的豆角,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检出值为0.26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承检机构为山东标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沂源县刘才录熟食店销售的韭菜,甲拌磷检出值为0.mg/kg,标准规定为≤0.01mg/kg。承检机构为山东标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一)沂源县中庄镇祥宝酒家购进使用的韭菜,甲拌磷检出值为0.38mg/kg,标准规定为≤0.01mg/kg。承检机构为山东标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二)沂源县悦庄供销社有限公司供销宾馆销售的辣椒,克百威(含三羟基克百威)检出值为0.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承检机构为山东标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三)齐春燕购进使用的粉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mg/kg,标准规定为≤mg/kg。承检机构为山东标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立即采取相关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近期,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酒类、罐头、饮料、蛋制品、水果制品、饼干、糕点、食用农产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肉制品、餐饮食品、蔬菜制品、豆制品、调味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蜂产品、食糖、方便食品、粮食加工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速冻食品等22大类食品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餐饮食品10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水果制品5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蔬菜制品5批次、糕点15批次、酒类1批次、方便食品6批次、饮料6批次、蛋制品1批次、食糖2批次、罐头1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2批次、速冻食品6批次、饼干4批次、调味品5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批次、淀粉制品10批次、豆制品8批次、粮食加工品5批次、肉制品23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蜂产品1批次、食用农产品70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沂源县西里镇张华快餐店经营的馒头,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79.3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测机构为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二)沂源县李霞商店销售的标称汕头市香德食品厂生产的乌梅干(西瓜味),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标准规定为≤1,检测机构为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三)沂源县在伟餐饮部经营的熟鸡爪,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g/kg,标准规定为≤0.g/kg,检测机构为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立即采取相关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桓台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桓台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对24类食品共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批次,不合格样品25批次,合格率91.32%,检测样品及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食用农产品72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糕点31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饮料25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方便食品5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蔬菜制品9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豆制品7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水果制品2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肉制品41批次、粮食加工品18批次、餐饮食品10批次、调味品6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9批次、酒类7批次、食盐3批次、乳制品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5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2批次、饼干6批次、蛋制品7批次、罐头3批次、食糖4批次、速冻食品2批次、糖果制品11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桓台县新城镇佳钥综合商店经营的购进日期为年04月14日的芹菜,甲拌磷检出值为0.12mg/kg,不符合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标准要求,标准要求为≤0.01mg/kg;经营的生产日期为年01月02日的虎皮面包(烘烤类糕点),产品标签营养成分表中脂肪的营养素参考值%标示值计算错误,不符合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要求。检验机构为山东博锐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桓台县荆家镇鑫淼大酒店采购使用的购进日期为年4月13日的莴苣,甲拌磷检出值为0.27mg/kg,不符合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标准要求,标准要求为≤0.01mg/kg;采购使用的购进日期为年04月15日的鸡蛋,氟苯尼考检出值为25.9ug/kg,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号的标准要求,标准要求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山东博锐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三)淄博周鲜晟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购进日期为年3月27日的生鸡蛋,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检出值为18.3ug/kg,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号的标准要求,标准要求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桓台县索镇春燕酒水批发部经营的生产日期为年02月19日的野山椒花生,脱氢乙酸检出值为0.g/kg,不符合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标准要求,标准要求为不得添加。检验机构为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五)桓台县温州商品批发城鑫升超市经营的生产日期为年02月01日的青苹果面包(调理面包),所检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19,不符合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标准要求,标准要求为≤1。检验机构为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六)桓台县马桥镇利之源商场经营的的生产日期为年01月01日的香辣金针菇,山梨酸检出值为0.g/kg,不符合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标准要求,标准要求为≤0.5g/kg;所检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95,不符合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标准要求,标准要求为≤1。检验机构为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七)桓台县马桥镇淑霞商店经营的生产日期为年05月21日的葡萄味饮料,产品标签营养成分表中钠的营养素参考值%标示值计算错误,不符合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要求。经营的生产日期为年12月01日的牛乳茶,产品在标签醒目位置标示产品名称“牛乳茶”,而产品类型为果味型饮料,产品名称不能反映产品真实属性,不符合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产品标签营养成分表中能量营养素参考值计算错误,不符合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要求。检验机构为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八)桓台县马桥镇李玉芝商店经营的生产日期为年11月20日的连山大刀肉味(调味面制食品),产品标签配料中食品添加剂未标示在GB中的通用名称,不符合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要求。经营的生产日期为年02月01日的草莓吐司面包(调理面包)脱氢乙酸检出值为0.g/kg,不符合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标准要求,标准要求为≤0.5g所检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45,不符合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标准要求,标准要求为≤1。检验机构为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九)桓台县马桥镇王凤副食批发部经营的生产日期为年01月17日的复合蛋白饮料,产品标签营养成分表标示了钙,但未采取适当形式使能量和核心营养素的标示更加醒目,不符合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十)桓台县新城镇大福源超市经营的生产日期为年11月01日的网红香耳酥(油炸类糕点),产品标签营养成分表中钠的营养素参考值标示不符合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山东博锐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十一)桓台县田庄镇罗光武综合商店经营的生产日期为年01月22日的韩派拉面(调味面制食品),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g/kg,不符合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标准要求,标准要求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山东博锐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十二)山东桓台百货大楼有限公司喜乐佳北苑分店经营的生产日期为年12月23日的银耳,标签标示所执行产品标准中规定的质量(品质)等级不正确,不符合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规定要求;营养成分表中“脂肪、碳水化合物、钠”的NRV%值标示不正确,不符合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的规定要求。检验机构为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三)山东省桓台县联华超市有限公司经营的生产日期为年11月12日的红烧素牛板筋,标签配料表中红曲黄未使用在GB中的通用名称,不符合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规定要求;经营的生产日期为年01月06日的原果,苋菜红检出值为0.29g/kg,不符合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标准要求,标准要求为≤0.05g/kg。检验机构为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四)桓台县城区绿源超市经营的生产日期为年11月30日的老式大辣片,标签审核项目不符合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的规定要求。检验机构为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五)桓台县田庄镇东兴商店经营的生产日期为年01月05日的海苔片味(调味面制品),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g/kg,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g/kg,不符合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标准要求,标准要求均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山东博锐检验检测有限公司。该批次产品标称的生产商宿州市埇桥区昊龙食品厂对判定依据提出异议,经桓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对异议不予认可。
(十六)桓台县唐山镇百家福超市经营的生产日期为年10月04日的新活力中老年高钙奶、生产日期为年01月05日的高钙+牛奶(生态牧业)、生产日期为年11月04日的中老年高钙奶标签项目不符合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的规定要求。检验机构为山东博锐检验检测有限公司。该三批次产品标称的生产商河北怡元康乳业有限公司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桓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该三批次产品不是河北怡元康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
(十七)淄博巧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生产日期为年04月24日的蜜三刀、生产日期为年04月20日的枣蓉桃酥标签项目不符合GB-要求。检验机构为山东博锐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三、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核查处置工作规范》,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执法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对相关产品采取下架、封存、召回、销毁等措施及时处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立案查处。对涉嫌犯罪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的规定,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来源: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