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监利县中心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无接触式餐饮食品安全管理的通告
各餐饮服务单位、广大消费者: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餐饮服务单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食品安全工作规则》和监利县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8号)要求,切实加强我县疫情防控期间餐饮服务单位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从事无接触式餐饮服务单位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2.餐饮服务单位开业前必须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建立健全营业期间疫情防控制度,对从业人员健康进行全面排查,持“绿码”上岗,每天监测体温。后厨操作时应全程佩戴口罩。
3.严格落实餐饮服务无接触式配送方式,鼓励采用扫码订餐、网上订餐等方式点餐送餐。消费者自取订餐时应佩戴口罩,保持安全间隔距离。集中用餐配送单位对分餐、送餐、取餐需采取物理隔离防护措施,人员不得聚集。
4.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做好餐饮具、取餐场所、后厨的清洗消*保洁工作,每天对经营场所全面消*2次以上。
5.餐饮服务单位要开展春节存货及食品原料全面清理,禁止使用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的食品及原料。要认真执行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禁止经营野生动物,圈养及宰杀活禽,不得采购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及制品。
6.餐饮服务单位、配送单位必须做到明码示价。各类购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