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癜风初期什么样的 http://pf.39.net/xwdt/151104/4721404.html梅河口市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奖惩办法
为有效落实防控措施,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防控工作,切实抓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巩固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平稳态势,严防疫情输入,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
中高风险区和境外返梅人员提前48小时主动报备,并按照有关规定完成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的人员。
二、举报对象
1.瞒报14天内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境外旅行史、病史、密切接触史人员;
2.居家隔离期间私自外出活动人员;
3.未设置发热门诊违规接诊发热患者的医疗机构。
三、奖惩办法
1.中高风险区和境外返梅人员主动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完成14天集中隔离,隔离期间食宿费用全免,居家隔离每日给予50元标准生活保障;对被举报和入户排查出的人员强制隔离,费用自理。
2.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给予第一举报人元奖励。同一情形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首位举报人。
3.我市辖区内宾馆、旅店、出租公寓、日租房、出租房屋等场所的业主及租住等人员,未及时报告或不报告中高风险地区及其他重点地区来(返)梅人员的,一经查出,将依法从严处理。
4.隐瞒重要旅居史,不服从疫情防控管理措施,外出返梅前不主动向社区(村屯)报备相关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民事、刑事责任;对知情不报的*员领导干部或其他公职人员,将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务处分。
5.对违规接诊发热患者的医疗机构予以关停。
四、奖励时间和责任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各属地乡镇(街)、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核查、奖励发放责任。对于报告人弄虚作假,套取奖励资金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公开举报人相关个人信息。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疫情防控举报
-
-
医疗机构举报
-
梅河口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8月5日
转自:梅河口发布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