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商报
中国商报(记者马嘉)预制菜即将被套上“紧箍”。3月2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六部门发布《关于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预制菜不添加防腐剂,同时,从生产加工、冷藏冷冻和冷链物流等环节均要有统一的标准。此外,大力推广餐饮环节使用预制菜明示,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工人在对预制菜产品进行质量抽查。(图片由CNSPHOTO提供)
哪些产品属于预制菜
通知规定了预制菜的定义和涵盖范围。预制菜也称预制菜肴,是以一种或多种食用农产品及其制品为原料,使用或不使用调味料等辅料,不添加防腐剂,经工业化预加工(如搅拌、腌制、滚揉、成型、炒、炸、烤、煮、蒸等)制成,配以或不配以调味料包,符合产品标签标明的贮存、运输及销售条件,加热或熟制后方可食用的预包装菜肴。
哪些产品不属于预制菜?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相关负责人就通知有关情况回答记者提问时说,“考虑到连锁餐饮企业广泛应用中央厨房模式,其自行制作并向自有门店配送的净菜、半成品、成品菜肴,应当符合餐饮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中央厨房制作的菜肴,不纳入预制菜范围。仅经清洗、去皮、分切等简单加工未经烹制的净菜类食品,属于食用农产品,不属于预制菜。速冻面米食品、方便食品、盒饭、盖浇饭、馒头、糕点、肉夹馍、面包、汉堡、三明治等主食类产品不属于预制菜。”
上述相关负责人进一步表示,预制菜的定义中强调产品加热或熟制后方可食用。加热是指将食品加热到可食用状态的过程,即针对已经预加工熟制的产品在食用前的简单复热。熟制是指经炒、炸、烤、煮、蒸等将食品熟制的过程,即在预加工阶段并未完全熟制,需要彻底熟制后方可食用。不经加热或者熟制就可食用的即食食品,以及可直接食用的蔬菜(水果)沙拉等凉拌菜也不属于预制菜。
针对“谁能生产预制菜”,相关部门也有具体要求。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相关司局负责人表示,企业生产预制菜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符合国家关于预包装食品法律法规和标准有关要求,加强进货查验、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贮存运输、销售使用全环节的风险管控。
预制菜不再是“模糊”地带
通知要求,研究制定预制菜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统筹制定严谨、统一的覆盖预制菜生产加工、冷藏冷冻和冷链物流等环节的标准,明确规范预制菜食品安全要求。研究制定预制菜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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