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界面新闻匡达
界面新闻记者
马越
界面新闻编辑
牙韩翔
“预制菜是什么?”这一问题,终于有了官方答案。
3月21日,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内容聚焦预制菜范围、标准体系建设、食品安全监管和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4个方面,首次在国家层面明确预制菜范围,对预制菜原辅料、预加工工艺、贮运销售要求、食用方式、产品范围等进行了界定。
至此,对于预制菜定义的争议暂时尘埃落定。
《通知》中显示,预制菜也称预制菜肴,是以一种或多种食用农产品及其制品为原料,使用或不使用调味料等辅料,不添加防腐剂,经工业化预加工(如搅拌、腌制、滚揉、成型、炒、炸、烤、煮、蒸等)制成,配以或不配以调味料包,符合产品标签标明的贮存、运输及销售条件,加热或熟制后方可食用的预包装菜肴。
图片来源:界面新闻匡达官方对于预制菜范围的划定,显然比以往行业内广义上包含即配、即烹、即热、即食的庞大预制菜概念缩窄很多。
主食类被“开除”出预制菜行列。《通知》称,预制菜不包括主食类食品,如速冻面米食品、方便食品、盒饭、盖浇饭、馒头、糕点、肉夹馍、面包、汉堡、三明治、披萨等。
市场监管总局在答记者问中进一步解释称,考虑到连锁餐饮企业广泛应用中央厨房模式,其自行制作并向自有门店配送的净菜、半成品、成品菜肴,应当符合餐饮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中央厨房制作的菜肴,不纳入预制菜范围。
仅经清洗、去皮、分切等简单加工未经烹制的净菜类食品,属于食用农产品,不属于预制菜。
不经加热或者熟制就可食用的即食食品,以及可直接食用的蔬菜(水果)沙拉等凉拌菜也不属于预制菜。
由此看来,此次预制菜范围的明确和缩窄,可以有效规避“预制菜进校园”这样的争议性问题。
通常来说,校园食堂的配餐多来自于团餐这样的业务模式。团餐企业或以承包食堂的形式服务于大型企业、学校、事业单位等;又或者是通过自建或与第三方合作的中央厨房,集中制作好餐食再配送给各类机构。
在年9月的“预制菜进校园”风波中,包括广州多满分、山东历享央厨、湖北多谷央厨、福建赏味央厨、周口乾盛央厨等不少校园配餐企业表态称学生餐来自于现场加工,当天制作。
如果按照最新的官方定义,这类使用中央厨房配餐的校园食堂,或许也可以更有底气声称未采购预制菜。
使用中央厨房模式的连锁餐饮大概也可以松一口气,不必纠结中央厨房送来的净菜、预处理、腌制过的肉和鱼等等到底是不是预制菜。
不过,餐厅要对消费者回应和解释更多。《通知》中也表示,要大力推广餐饮环节使用预制菜明示,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通知》中另外一个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