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种倡议
接种新冠病*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传播最有效、最经济、最快速、最便捷的手段。我国使用的新冠病*疫苗已在国内外接种过亿剂次,疫苗安全有效。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倡议,全县广大居民特别是广大*员干部要积极踊跃接种新冠病*疫苗,为筑牢免疫屏障、巩固和扩大疫情防控成果、维护经济社会发展共同努力。
二、接种对象
新冠病*疫苗接种对象为:没有接种禁忌症且知情、同意,年龄在18岁以上的我县籍居民和非我县籍但在我县居住的人员,包括身体条件较好的60岁以上老年人。
禁忌症:
1.对疫苗或疫苗成分过敏者;
2.患急性疾病者;
3.处于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者;
4.正在发热者;
5.妊娠期妇女;
6.其他不宜接种的情形。
三、预约形式
新冠病*疫苗接种由各单位、各街道(乡镇)统一组织预约。
1.各单位、各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包括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私企、外企等),由单位汇总本单位接种人员名单后,报县卫生健康委疾控股(室),各接种门诊根据所分配单位落实预约接种事宜。
2.无工作单位或者工作单位不在我县的我县籍居民,以及无工作单位、非我县户籍但自愿在我县接种的人员,可到户籍地或者居住地所在村(社区)登记,由村(社区)汇总名单后报所在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汇总名单后报县卫生健康委疾控股预约接种事宜。
新冠病*疫苗采购供应需要一定时间,各单位、广大居民可提前预约登记,疫苗到货后,各乡镇(街道)新冠病*疫苗预约接种经办机构将按照“先预约、先接种,分时段接种、错峰接种”的原则安排接种事宜。
附件:
1.各乡镇(街道)新冠病*疫苗接种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2.各乡镇(街道)新冠病*疫苗接种预约联系方式
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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