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刘某璐的调查公告
年8月3日,我县在排查郑州六院关联人员过程中,发现7月23日返遂高风险人员刘某璐,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同时于下午1点多由医院隔离病房,当晚核酸初筛结果呈阳性,经驻马店市疾控中心复核,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在复核的同时,我县立即启动应急机制,迅速开展中风险地区划定及其区域内人员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消杀、隔离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刘某璐,女,15岁;母亲,曾某玲,女,40岁。现居住地:遂平县灈阳街道泰安社区魏家胡同4巷。
二人于年6月25日至7月22日在郑州六院就诊。7月23日从六院门口乘坐出租车到中州大道凤鸣路口,13:40乘坐郑州至遂平大巴车16:50到遂平中心岗楼汽车站下车,父亲刘某骑电动车接二人回家后未外出。7月30日18:03,在中英街中段雪龙冷食批发店购买冰淇淋,接触张某峰;7月30日18:15,在大禹送水店换水,接触张某及其两个女儿;8月1日8:40至9:36,在纪念碑南米路东“一家购物中心”购买食品后回家未外出;8月3日下1点多由医院隔离病房;8月4日11:50全程闭环三级防护转医院集中救治。
截止目前,该病例已排查出密切接触者14人,名单附后。
流行病学调查工作仍在持续,我县将适时公布流调结果。
遂平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紧急提醒,凡与上述人员存在交集的人员,请立即向所在社区或疾控机构报备,并进行核酸检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症状时,应及时拨打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安全以及疫情防控大局,请广大群众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积极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树牢常态化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日常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社交距离,并尽快到新冠病*疫苗接种点完成全程接种。
遂平县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