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天水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和15岁至17岁青少年在各接种点接种新冠肺炎疫苗。目前,我市60岁及以上人群正在接种新冠肺炎疫苗。8月1日开始,我市15岁至17岁人群接种第一剂次疫苗。
按照国家和省上统一部署,我市分阶段对12—17周岁人群开展新冠病*疫苗接种工作。
第一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15—17周岁人群进行第一剂次接种,21天后进行第二剂次接种。
第二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12—14周岁人群进行第一剂次接种,21天后进行第二剂次接种。
据悉,从8月1日开始,秦州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新冠病*疫苗指定接种医院、天水市妇幼保健院、医院、天水四〇七医院、医院等,对15—17岁人群开始接种新冠疫苗,其余各接种点暂缓接种15—17岁人群的新冠疫苗接种。在此提醒,在15—17岁人群接种时,一定要有监护人陪同的情况下才能接种,并且还要录入15—17岁接种者母亲的相关信息。医院公卫科科长张新燕说,8月1日,有近余名青少年排队接种新冠病*疫苗,已为多名15—17岁人群接种新冠病*疫苗。
在近日发布的《天水市教育局关于青少年学生接种新冠病*疫苗致家长的一封信》中呼吁,现正值暑假,孩子在家休息,没有课业影响,是疫苗接种的理想时段。请各位家长充分认识新冠病*疫苗接种的紧迫性和必要性,配合学校做好信息登记,签署知情同意书(18岁以下人群需要监护人签名),按照预约的时间段陪同孩子到指定接种点接种,共同构筑免疫屏障,共同守护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共同守护我们的健康家园。
来源:天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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